送交者: 炎阳 于 2006-5-17, 16:15:26:
当哈佛大学商学院M. Janson教授发现中国两教授抄袭他1992年发表的
论文时,他遵循了“正当程序” ---向发表抄袭论文的中国杂志主编和当事
人发去了质询信,这时,一切都是按120信的所谓“先做无罪假定,由内
部机构调查,不让媒体插手” 的“正当程序”进行。
结果如何?---信发了3个半月,不管是中国有关杂志机构或是当事人,
根本无人对之理睬!其轻蔑、不屑一顾的态度让你觉得抄袭不是一种
shame, 而是一种恩赐或善举。更有讽刺意味的是,抄袭者之一还受
提拔当上了长江教授!这就是中国” 正当程序” 的结果。
万般无奈之下,Janson教授的揭发信转来了新语丝,结果一登出一个
当事人就不再装聋作哑,跳了起来---当然是全力否认抄袭事实,还威胁
要告到法院打官司云云(中国骗子的必备表演)---但至少算有了回应。
这一清楚的事实给了120二奶信一记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