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无罪推定”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cgi-bin/mainpage.pl

送交者: eddie 于 2006-5-14, 14:05:36:

其实大部分人对这个“无罪推定”都有糊涂意识。“无罪推定”只是在法庭最后辩论定罪时,陪审团应该采用的量罪标准。除陪审团以外并不实用。

比如检察官决定立案调查时,他不会先假设对方无罪,而是在他觉得有足够证据值得调查时就会立案。警察出去取证调查时也不会先来个“无罪推定”。你被怀疑上后需要自己不在现场的证明还得你自己找到提供给警察。别指望警察会假设你无罪。

现在讨论的学术争执都还集中在指控和调查过程,没有怎么涉及到最后定案过程。在这里争论是否实行“无罪推定”没有多大意义。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可选项):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可选项):

URL(可选项):
URL标题(可选项):
图像(可选项):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http://www.xys.org/cgi-bin/mainpage.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