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skipper3 于 2006-5-13, 13:47:53:
回答: 你花了我(纳税人)的钱,我让你交出原始资料,天经地义。 由 blackbox 于 2006-5-13, 12:34:13:
这种错误说法显然已经成为许多人的借口,我看很有必要纠正一下。
政府资助的项目花的是*政府的钱*,看仔细了,是政府的钱,不是所谓“纳税人的钱”,这个产权关系要搞清楚。从政治上说,政府的钱来自纳税人,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上,这个“纳税人的钱”没有任何意义,你交了税,钱就不是你的了。你如果认为交了税而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可以去跟收了你的钱的人也就是政府去叫板。不过税收是强制的,不是到商店买东西,你同不同意都得交,全世界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