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jxh 于 2006-5-12, 09:46:11:
宇丽博士基本上是按照傅先生所希望的那样走的,不过她得到的结果是:
“从2005年6月10日起,一直到现在,吉林大学都未给我一个正式明确的答复。”“校办王秘书认为:“不应该给你什么答复””“刘立源认为,文章是他让朋友弄来的,是否剽窃与他本人无关,并说愿意告状就告,他不怕。”“与王欣的最后一次通话,她还说:课题是导师的,经费是导师的,她就可以“用”我的论文!!!”
您看她接下去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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