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鹏归 于 2006-5-11, 21:38:50:
只要把对公开信发起人自己牵连造假问题的事儿点明白,就可以了。其他119位,就当是凑数的,没必要把他们都往坏处想。
如果是5个人签名,那么这5个人必定要一起斟酌公开信的措辞。可是现在有120个名字,我想大多数签名者也就囫囵吞枣签个名而已。至少建立规范的打假制度不是坏事,所以对119个大牛来说,签名也不过分。如果有问题,肯定在发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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