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HunHunSheng 于 2006-4-04, 14:48:46:
回答: 不能判定他指的你在新到的文章。 由 Latino2 于 2006-4-04, 14:41:49:
也说说中国科技大学给周迅的处分是否可以算无效
笑笑
昏昏的说法并无问题.
如果学校有明文规定,学生不按期注册则以自动退学论处的话,则学校后来(逾期以后)
追加的任何处分就是无皮之毛,无的之箭了.
问题在于,当事者当时所在的学校那时是否有HunHunSheng所说的具体的规定, 以及,
当事者那时是否没有按时报道注册 (不管逾期以后当事者或其亲友或代理人如何和校
方打交道,或哀求).
这是一个法律与规则方面的话题,有讨论的价值.
与HunHunSheng所举案例相同(相近),很多涉事官员在未被行政处分前辞职,既免行政处
分,还可以得到退职(休)金.至于刑事或民事问题则与所在单位无关了.(当然这是在美
国,日本这些国家发生的事.)
另外,去年(?)台湾曾有人在服刑期间考取台大一说.
在大陆,服刑者是否一定要被剥夺公民权,以及现在高考的报名条件是否冲撞宪法规定
的公民权,则是下一个题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