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奖状与这个“处分”,恐怕后者的“宣传”效果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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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mirror 于 2006-1-25, 10:47:43:

回答: 昏氏分析法结论:71已是温拿 由 deadmeat 于 2006-1-25, 10:27:23:

不愧是个“宣传部”,知道如何“宣传”:先发出来,再宣布“死刑”。以盗版出版商又有材料可印了。凡事儿又个“禁”,就是个“金”招牌了。

其实能够成立的“罪名”也就是个“纪律”,其余的都站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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