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更多地从“疾病”的角度看待自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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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mirror 于 2006-3-22, 06:23:16:

  年轻人自杀,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事件,实在是令人心痛。当然人们都要问个“为什么”,总以为会有个原因、应该有个原因。对待这样的思维,最好的答复就是:乌鸦落脚的树杈断了。是树杈的原因还是是乌鸦的原因呢?

  “考核”的问题的确可以成为个引子。但是更加应该重视的是“他怨当时一看书就头疼,身体状况不是特别好”。这是个典型的忧郁症的症状。对此征候,没有人能够关心,没有专门的机制去处理,周围人、社区对这类精神疾病的无理解、无认识,才是导致悲剧的根本原因。

  这类精神疾病的人数不为“少数”,表现因人不同,有轻有重。发病时期连自杀的气力也没有,而等到要好转时往往出现“意外”。如果讲高能所有责任的话,责任并不在于业绩考核和房子,而在于有责任关照雇员的身心健康,就如同有责任保护雇员不受加速器的辐射一样。因为今天的工作环境无疑比以前的“负荷”大,精神压力也随之增大。为此,用人单位要有新的责任。这就叫做“与时俱进”。

  舆论界如此报道自杀事件,不但没有“新意”,而且也很不“专业”。以万分之二计,中国的自杀者也是每年有二十万人以上的规模。减少这个数字,理解这个数字不是舆论界应该作的工作吗?能不能从精神疾病的角度、现代社会的角度去正视和理解这类疾病的现实,而不是过分强调疾病的“刺激”因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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