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万富翁雇凶杀人案”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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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最绿的青蛙 于 2006-3-20, 23:18:16:

“北京亿万富翁雇凶杀人案”终结———

  本报讯 备受媒体关注的拥有30多亿资产的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袁宝璟雇凶杀人一案终结。昨天,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后,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分别被押赴刑场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袁宝璟雇凶杀人一案经辽宁省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2005年1月13日公开宣判。宣判后,袁宝璟及涉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了上诉。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诉人袁宝璟因炒期货受损而与袁宝琦雇凶枪击刘汉(未遂),后又因汪兴对其进行敲诈、恐吓而与袁宝琦共同预谋杀害汪兴,由袁宝琦指使袁宝福,最终由袁宝福、袁宝森共同杀害被害人汪兴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均应依法惩处,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袁宝璟系辽宁省辽阳市人,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92年,在怀柔注册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启动资金20万元,半年之后袁获利200多万元。随后,他转向股票、债券。1994年离开股票市场,一口气吞下60多家企业,成了远近闻名的“商业奇才”,到1996年其资产达到30多个亿。

  现场目击

  “我不服,我要检举!”这是亿万富豪袁宝璟留给世间的最后一句话。

  在法庭庭长宣读完终审判决书以后,袁宝璟试图再次以“检举”延缓自己的死刑刑期,但遭到法庭拒绝。15分钟后,他与另两个兄弟被执行注射死刑。

  至此,一起轰动全国的亿万富豪雇凶杀人案尘埃落定。

  ■审判厅座无虚席

  昨日7时30分左右,一辆“辽K”牌照的黑色小轿车驶入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后面是数辆打着双闪的警车。瞬间,大批法警、公安布满了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庭前。15分钟后,一名警官走至围观的人群前,“8点准时开庭,允许旁听。”

  在进行完一道类似于“安检措施”的手续后,人群涌入了位于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3楼的“大审判厅”。

  8时整,能容纳下200余旁听者的“大审判厅”已座无虚席。

  “法警提罪犯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伴随着刑一庭庭长铿锵的声音,4名手戴铐子、脚套铁镣的犯罪分子在8名法警的押解下,进入了法庭。

  人群中出现了短暂的骚动,庭长随后开始宣读对4名犯罪分子的终审判决书。

  宣读持续了15分钟,判决结果为———

  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无视国法,袁宝璟因怀疑刘汉……又因受汪兴敲诈恐吓,而雇凶杀人,由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具体实施杀人行为,致被害人(汪兴)死亡……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袁宝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福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原告拍掌

  “法警将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在宣读完对4名犯罪分子的终审判决后,庭长说。

  这时,一直面无表情的袁宝璟突然激动起来,“我不服,我要检举!”

  但他的“检举”并未得到法庭的采信,他与3名兄弟随即被法警押出了法庭。

  原告付晓春(汪兴的妻子)在一旁拍着掌,“终于给了我一个公道……”

  袁宝璟4兄弟被分别押上了警车,其中押着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的警车朝辽阳市殡仪馆方向驶去。

  8时45分,车队驶进了殡仪馆,记者以及所有亲属被挡在了“综合服务楼”楼外,在这里,袁氏3兄弟将被注射死刑。

  9时10分,载着两名医生的警车驶进了“综合服务楼”。

  记者看到,在这期间,袁宝璟的妻子卓玛一直躲在一辆奥迪车中没有下来,透过车窗,可以看见她一直在哽咽不止。
 9时45分,袁的亲属走向了殡仪馆整容室,他们已经得到通知,5分钟后,袁氏3兄弟的尸体将送至这里。

  ■骨灰将运回北京

  9时50分,载着袁宝璟尸体的殡仪馆专用车缓缓驶来,人群出现了剧烈骚动。

  10时45分,3人被火化后的骨灰相继推出,袁宝璟的亲大哥随即把骨灰放入事先准备好的骨灰盒,然后交给在奥迪车中的卓玛。随后,骨灰将运回北京。

  案件回放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6年秋天,袁宝璟、袁宝琦与被害人汪兴在北京怀柔金石山宾馆201房间,袁宝璟提出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时,自己损失九千余万元,怀疑是刘汉与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汪兴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刘汉,得到袁宝璟的认可。而后,由袁宝璟出资16万元让袁宝琦交给汪兴。1997年2月1日晚9时许,受袁宝璟等人指使的李海洋(已判刑)在四川省广汉市西园宾馆发现刘汉,当刘准备离开时,李海洋在西园宾馆贵宾楼餐厅楼上平台向刘汉近距离连开两枪,因未击到刘,便逃离现场。

  1997年以来汪兴因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以打电话、写信要举报袁宝璟的违法犯罪事实相威胁。2001年初,袁宝璟出资30万元,让袁宝福将汪兴做掉,后袁宝福又让袁宝森去做。2001年11月15日,袁宝森持刀对从家出来的汪兴后背砍一刀,随后在二人厮打中刺汪兴数刀后逃离现场。事后袁宝琦在其家中交给袁宝福人民币9万元。

  汪兴被扎伤后,不断威胁、恐吓袁宝璟。2003年10月4日晚11时许,袁宝福与袁宝森在回回营附近的麻将馆见汪兴出来以后,便携带猎枪先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兴开门进楼时,袁宝森持枪近距离对汪连开两枪,汪当场死亡。而后,二人逃离现场。

  ■文并图/《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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