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筋斗云 于 2006-3-06, 19:57:01:
回答: 关于“‘汉芯一号’造假案”报道的新闻伦理问题 由 bingo 于 2006-3-06, 10:32:03:
怎么这么复杂。
南方对方舟子、何院士都是友好邀请的,并且保证了审阅权。
要反过来针对,最好一开始就宣布其非友好性。正如我以前
举得例子,记者答应了不外泄,就需要守承诺。
而Robin Liu与记者谈话。明显是作为丑闻的辩护,就类似
法庭上的对方证人,只要记者没有承诺保密,当然一切可以
写出来。
在法庭上,把友好证人转为盘问证人之前,需要宣布一下
I want to treat the witness as "Hostile Wit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