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肖传国在武汉中院赢了对方舟子的名誉权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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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JFF 于 2007-03-16, 08:24:43:

在没有证据表明这个结果主要是司法腐败所致之前,肖教授尽可弹冠相庆!方输了官司这是事实,对方是个不小的损失也是事实-3万RMB要卖多少本《科学成就健康》的书才能挣来?肖为此幸灾乐祸也是人之常情,无可厚非。但是,这丝毫不能解决肖的根本问题-挽回名誉。这也是个不可忽视的事实。

方输了官司,退一步讲,就算真的输在理亏上,那也是因为:骂人+所提证据法庭不采信从而导致方侵害肖的名誉”权“。法律只能保护公民的名誉”权“,但法律不能保护公民的名誉!这个简单的道理肖不会不知道吧?名誉是什么?是那种叫口碑叫心中一杆称的东西。武汉中院的判决封不住众人的口,更动不了众人各自心中真假、是非、善恶、荣辱的那杆称。

老肖其实和我们一样清楚,武汉中院这场官司的胜利对修补他的名誉那是杯水车薪。肖传国这个名字早已臭了华人知识界的大街小巷-一个肖最大的世界。我唯一希望的是,他的家人特别是年迈的长辈和年轻的孩子不知道这一真相。而这个名誉扫地由于肖无法从根本上推翻指被控的多项基本事实,所以,其过程是不可逆的。换句话说,肖教授的大名将遗臭N年的,N至少大于肖的有生之年,假设他的孩子永远不会看到XYS立此存照上的那349+的文章的话。

肖方PK,从肖的一方来说只有一个目的 - 挽回名誉;而仅仅从这个对应的意义上来讲,狭义的FZZ一方就是扩建名望。所以,上次,我已经把结论披露了:在这场肖方PK中,从一开始肖就死定了,早已输得干干净净。
事实往往就这么简单。我没有办法把这么简单的道理再进一步通俗化了,毕竟我只在大学教过书没在小学教过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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