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flbbs.cn/www/NewsInfo.asp?id=116
公告行文有很多不通顺之处,可见该律师事务所的质量。
虽然叫嚣是三家律师事务所联合办理,但弘嘉的任务只是限于查证方舟子公开信签署者的地址并发律师函,吆喝吆喝而已。而肖传国威胁的起诉将只由武汉的律师所代理。
本人觉得,昏教授这样做是件大好事,这种案件容易引起国内外的广泛注意,武汉法院也就会被放在显微镜下让大家审视。
下面是弘嘉的律师,具体信息可点击该所网站细读。
http://www.flbbs.cn/www/Sort.asp?SortID=80
王 琦 律师 2006-12-29
柴根修 律师 2007-1-29
南锡琦 高级顾问 2006-12-22
杨宏海 客户总监 2007-3-13
吴仲凤 律师 2007-2-8
曾宪慰 律师 2006-12-22
张立德 律师 2006-12-22
乔 刚 律师 2007-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