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是政法大学官方的研讨会呢,还是某些律师事物所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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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ContiConti 于 2007-03-12, 11:44:23:

回答: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举行肖传国教授系列名誉权案件合作研讨会 由 Yush 于 2007-03-12, 09:48:41:

大学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更不能无知地参与一个与己无关的诉讼。很有可能是某些律师借用其地盘开的会,当然某些律师的公开身份可能是政法大学的老师或研究生,而大学法律系开办的律师事物所和大学的利益关系是不言自明的。

拭目以待,是哪些无耻的律师或教员,拿得是什么真假学历。应该查一查有没有论文作假的历史,这是本坛以及天下维护正义之士的举手之劳,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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