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artist 于 2006-2-23, 15:39:56:
回答: Robin Liu 发大了 由 阳明 于 2006-2-23, 15:04:01:
估计ROBIN是知道陈的个体户登记地址是借用他家的。
但一般来说,ROBIN不敢在这种合同上签字。除非他对自己的名声/饭碗不在乎,这不是明摆的欺诈吗?一个PHD不至于为这几块钱挺而走险。
陈身为主任,在大工程之前紧急登记一个一文不值的虚名(大概总开销:$20 + 5分钟填表),舍不得花几十刀去注册一个正规公司,这是什么精神啊?!国际愚昧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