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版主的惯例是怎么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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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说了白说 于 2007-02-15, 09:46:12:
回答: 有谁再教如何写参考文献的署名吗?罚你把我的文章再看一遍 由 方舟子 于 2007-02-15, 01:24:12:
我统计的两期journal of neuroscience 是正在看的今年第5,6期。就算再加上你说的前后各一期,总计110篇文章,29篇的通讯作者不是最后一位,占四分之一还多。这么高比例不符合“惯例”,不知还叫什么惯例?考驾照还要求过75分线呢。
其实通讯作者是作者们自己选定的,根本就没那么多“必须”。通讯作者在一大串名单里排倒数第二、第三的也不罕见。老板找个技术员做通讯作者(非第一作者)的我都听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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