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往往有撒娇的成份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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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skywalker00 于 2007-02-09, 19:43:44:

回答: 对!甚至跟儿时朋友和亲属心下也习惯用第三人称。这样可“忘我“。 由 心下 于 2007-02-09, 19:04:48:

引用:

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在婴幼儿阶段最为常用,比如他们不说“我饿了”而说“宝宝饿了”,不说“我想妈妈了”而说“宝宝想妈妈了”,一般认为,这是他对自己身份的认同,也因为还无法分清每一、三人称。成年人用第三人称称呼自己,则往往有撒娇、顾影自怜的成份在里面。 “‘人家’想你了嘛!”这样的表达方式就比“我想你了”来得更委婉、更柔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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