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sheepman 于 2006-2-22, 03:50:18:
作者在第三章"关于姓的问题"最后一节写到:
根据我的亲身经历,大陆的妇女解放运动实际上给生活在欧美的大陆已婚妇女造成了很多麻烦。假设我姓尤名财,丈夫姓吴,按港台的规矩,我可以叫“吴尤财”。如果我们生活在法国,那么我在做各种申报的时候,如果是我个人,我可以将姓(实际上是夫姓)和娘家姓都填成YOU,但如果我和丈夫一起申报,我的姓就当然地被改成了WU,而我自生下来就一直使用的YOU则变成了从属的娘家姓。于是我的姓名就经常会变成Cai YOU épouse WU、Cai YOU WU、WU YOU Cai甚至WU Cai等形式(即便是纯种的法国人在某些场合也姓前(姓字母全部大写,姓后也不加逗号)名后地书写姓名),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我到底是“有财”还是“无财”了。
实际上具我了解,在欧洲(至少是德国),有女的婚后还用原名的,申报时也不会出错.我翻了以前在德国报税的复印件(我是夫妻一起报的,我老婆没改过姓),相应表中妻子信息有一栏为"如与丈夫的姓不同:"(填写).有趣的是丈夫是先添姓再添名,而妻子是先添名再添姓(如果不同).
我没有反驳truto的文章的意思,只是对各国的风俗比较感兴趣,德国人素以严谨/烦琐著称,所以设计表时肯定会考虑结婚后不改姓的可能,不知其他国家是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