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xinku 于 2006-2-19, 13:31:05:
地名等专名要用汉语拼音通名意译符合国际惯例
本报讯(记者杨玉红)今后,上海公共场所英文译名混乱的状况将不复存在。昨天下午,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专家委员会成立,并颁布了《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法基本规则》。
记者昨天在西藏中路上看到,西藏中路上指示方向的路牌标注着“CentralTibetRd”,直接采用了“西藏”的英文名称。几步开外,人民大道和西藏中路交接处西藏路过街人行地道上,西藏路则被翻译成了“XiZangRd.”。由于没有中文名称英译的统一标准,近几年来,上海公共场所的英文译名的不规范现象比较严重。由26位中外专家组成的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专家委员会昨天下午成立。专家委员会专门负责制定统一、规范的标准,对全市公共场所英文译名使用进行审核。路牌、公安的蓝色交通指示牌以及旅游部门的咖啡色指示牌上的英文译名也都要进行统一。
由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专家委员会制定的《上海市公共场所中文名称英译法基本规则》也于昨天正式出台。规则要求,对地名等专名还是坚持用拼音,使用汉语拼音应当以普通话语音为标准,正确拼写,西藏路中的“西藏”,要用拼音“XiZang”,而不是西藏的英文翻译“Tibet”;通名原则上用意译,一般不音译,意译应当选择使用与中文名称内涵一致的英语词语,符合英语的使用习惯和国际惯例,“路”以后要统一翻译成“Rd”而不是“L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