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执法违法,受贿金额较大,违纪情节严重的,并不涉嫌触犯中国刑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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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田牛 于 2006-2-18, 12:34:58:

开始还以为skipper3跟我讲笑话。看到一下新闻才知道国内真的是这样。难怪大家抢着做公务员,国外谁在乎这种职业。
奇怪的是,一方面血气方刚的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另一方面受贿金额不很大或违纪情节不很严重的蛀虫,被检举后可以继续生存在海关队伍里。

黄埔海关此前公布的消息说,尹氏走私团伙从2001年起以“加快通关速度”为名,指派专人以“感情投资”方式大肆行贿。他们根据职位高低按月发“红包”给东莞海关驻凤岗办事处工作人员大肆行贿。在59名涉案的海关人员中,11名涉嫌触犯刑律的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0名受贿金额较大或违纪情节严重的,被清除出海关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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