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宽:方舟子80%美国人,20%中国人,约等于美国人-What a joke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brightsea 于 2006-12-04, 14:18:21:

陈宽:美国《科学》杂志的虚假报道


方舟子“八卦宇宙论”诽谤案究竟败在哪里?
美国《科学》杂志系爱迪生于1880年投资1万美元创办,1894年成为美国最大的科学团体“美国科学促进会”的官方刊物。它属于综合性科学杂志,被广泛认为是“发表最好的原始研究论文、以及综述和分析当前研究和科学政策的同行评议的期刊”,它的科学新闻报道、综述、分析、书评等部分都被认为是“权威的”科普资料。然而,这份所谓的权威杂志竟然犯下低级失误,误导社会公众,损害其杂志自身形象。

2006年12月1日,《科学》杂志发表一篇题为《中国打假人士遭遇诽谤判决打击·支持者团结起来》(以下简称“假文”)的文章,署名“贾鹤鹏、郝炘”,对方舟子近期卷入的三起案例进行了综述报道。关于方舟子与肖传国教授、方舟子与西安翻译学院及丁祖诒院长之间的诉讼,笔者不想评论;但是,“假文”对刘子华家属诉方舟子诽谤案的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鉴于《科学》杂志全球发行量超过150万份,影响巨大,为了将“假文”的消极影响逐渐降解,避免其误导世界公众,笔者不得不采写本文。

一、关于方舟子国籍的介绍

在“假文”开头,有一句“中国自任的科学警察方是民在其旗帜鲜明反对学术不端行为的运动中,上周遭遇了两次挫折”。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的“科学警察”身份并不是政府部门或哪家具有合法资质机构任命的,而是“自己任命的”,这样表述很准确;然而,问题在于,方舟子“自任科警”的行为,是否符合程序正义?

关于方舟子国籍,“假文”只说是“中国”的,没有交代“方舟子持有美国绿卡”这个事实。方舟子在美国办网战,专门打击中国的所谓“伪科学”,社会公众不清楚方舟子到底是哪国人,法院也难以送达法律文书。方舟子同时持有“中国护照”和“美国绿卡”,说明他的一半是中国人,另一半是美国人;随着持有美国绿卡的时间越来越长,方舟子美国国籍的成分逐渐加大,中国国籍的成分逐渐降低,现在应该是80%美国人,20%中国人,约等于美国人。因此,把他再说成是“中国”的,就不符合实际。

二、关于刘子华身份的概括

在“假文”的第六自然段中,把刘子华身份说成是“Sichuan provincial government employee”,即四川省政府雇员。Employee的意思,就是“受雇者”,俗话说打工仔,不是那种具有很大权力的官员。方舟子在其网站中,把Employee翻译成官员,这样,社会公众会误以为刘子华属于“强势集团”的成员,而方舟子相对属于“弱者”;很多人通常会觉得弱者挑战强者的勇敢行为值得赞赏,而强者反击弱者则属于仗势欺人的霸道行为。

事实上,刘子华回国后,虽然担任一段时间“四川省人民政府的参事”,但是这个职位基本上谈不上有多大权力,也就是个普通的“顾问”而已。纵观刘子华的后半生,把他说成是“学者”才恰当,不应该把他的身份定性为所谓的“政府官员”。

比如:世界著名经济学家、“欧元之父”罗伯特·蒙代尔,也被中国天津市聘为所谓的市长顾问,为天津的改革与发展出谋划策;媒体介绍蒙代尔主要身份,能不能概括为“天津政府官员”一句话?显然不能。

三、关于方舟子败诉的根本原因

在“假文”第七自然段中,作者这样描述:方舟子在一篇随笔中将刘子华的预测归为“伪科学”,并注意到在1940年代一名中国天文学家已批驳了该预测。刘子华的遗孀和儿子状告方舟子和几家报纸、网站诽谤。法院判决方舟子的言论“侮辱”刘子华,并命令他公开道歉,赔偿刘子华家属2500美元和诉讼费。刘子华家属没有答复采访要求。

上述文字严重虚假!仔细阅读过该案件《民是判决书》的读者都知道,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并不是因为科学观点上的争论而判决方舟子败诉的。

法院认为:针对刘子华提出的“八卦宇宙论”理论,不同的人提出不同的学术观点乃至就此进行争辩都是正常的,但是不能进行人格攻击。本案中,方是民撰文对刘子华“八卦宇宙论”的科学性提出质疑本无不可,但在文中方是民却由批驳刘子华的理论上升到评价刘子华的人格,用“欺世盗名的行径”、“欺世盗名之徒”、“来自中国的江湖术士”等没有任何根据且带有明显丑化、侮辱性质的词汇来形容刘子华,确实使刘子华的人格受到了贬损,名誉受到了侵害,因此方是民的行为构成了对刘子华名誉权的侵害。科技报社作为新闻媒体,在登载方是民《欺世盗名的八卦宇宙论》一文时,未对文章中涉及刘子华人格方面的严重不当评论进行纠正,反而撰文将刘子华的“八卦宇宙论”列为“2005年中国十大科技骗局”之六,并配发带有明显丑化刘子华形象的漫画,其行为也构成了对刘子华名誉的侵害。

很显然,方舟子败诉的根本原因,在于他缺乏品格修养和法律常识。方舟子的随笔不是学术争鸣,而是赤裸裸地辱骂他人,满口污言秽语,不堪入目。而美国《科学》杂志发表的新闻报道故意省略方舟子的污言秽语,好像方舟子温文尔雅地写文章,仅仅因为反对刘子华的学术观点,而被法院判决败诉,这严重不符合事实。

刘子华家属向六个被告索赔500万元,法院仅判决被告自然人方舟子和被告北京科技报各自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合计4万元。诉讼费共22553元,由原告曾宇裳、刘少华共同负担22000元,被告方是民负担120元、被告北京科技报社负担113元,被告北京青年报社、北京新浪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各负担80元。刘子华家属虽然胜诉,但是却承担了90%以上的诉讼费,加上往返北京和四川无数次的差旅费,从经济效益上看,属于惨胜。而“假文”不顾诉讼费承担份额比例上方舟子得了便宜的事实,短短一句话“赔偿刘子华家属2500美元和诉讼费”就彻底掩盖了原告的辛酸,同时放大了方舟子“受迫害”的程度。

至于“假文”中所谓“刘子华家属没有答复采访要求”的说法,给人感觉,好像刘子华家属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地方;事实上,“假文”作者偷懒耍滑,害怕辛苦,明明没有采访到应该采访的对象,偏偏倒打一耙,说人家“没有答复”,真是缺乏写文章的基本素质。笔者不知道作者是如何采访的,按照《民事判决书》中记载明确的当事人信息,应该很容易就会找到原告刘子华家属刘少华的联系方式,或者直接采访法官。

四、关于“假文”的公正性问题

笔者对于“假文”标题《中国打假人士遭遇诽谤判决打击·支持者团结起来》感到触目惊心。新闻报道讲究“真实、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假文”既然不真实、不客观,也当然就不会公正。作者大声疾呼支持方舟子的人“团结起来”,目的何在?科学的问题需要理性探索,冷静、冷静、再冷静,不能头脑发热,不能振臂一呼“革命”了。目前,团结在方舟子周围的“科学偏执分子”已经很多,早已成为一颗定时炸弹,这些人缺乏科学研究者应有的科学素质,以为“团结”起来更多的“暴力”就可以称王称霸,荒诞不经。

五、关于“假文”作者贾鹤鹏、郝炘的情况

鉴于“假文”发表在美国《科学》周刊,许多中国读者以为作者“贾鹤鹏、郝炘”肯定是金发碧眼的“洋人”大科学家,于是信以为真。殊不知,这二位都是居住在北京的纯正的中国作者,更不是科学家!只是普普通通的科普作者。

第一作者“贾鹤鹏”于1999年获得清华大学历史学士学位,成为《中国日报》的一名记者,他从事一些商业和科技方面的报道。第二作者“郝炘”自称是一位自由撰稿人,应该不是科学研究的专家。如果戴上方舟子有色眼镜来看贾鹤鹏、郝炘,他们都不是学习天文学的博士后,其关于刘子华天文学的报道,是不是应该属于“伪科学”范畴?

贾鹤鹏在文章中声称刘子华家属“未答复采访”,好像人家内心有鬼;但是,在接受我的电话询问时,他改称是“联系不上人家”,性质完全不同。身为中国一流理工大学的文科毕业生,贾鹤鹏对作为中华文化总源头的《易经》几乎一无所知,在写作其“假文”并投稿美国权威杂志之前,也没有看过刘子华的那篇引起争议的博士论文,可悲可叹!

六、结束语

美国《科学》杂志发表这篇“假文”很不严肃,利用貌似公允的文字,给方舟子的污言秽语撑腰打气,妄图拯救方舟子“法盲、文盲、流氓”的三盲形象,只能枉然。

笔者撰写此文,不计较版权。欢迎英语水平和科学素养都非常优秀的读者,翻译成英文邮寄给美国《科学》杂志,同时呼吁该杂志撤销“假文”,不要让方舟子利用。


作者:陈宽(北京大学人才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