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脑案对方舟子案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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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Nixrreg 于 2006-11-27, 14:47:50:

这是几年前的名誉诉讼案。消费者王洪买了一个恒生笔记本电脑,发现老是过热。跟恒生几经交涉未能得到自己满意的结果,于是诉诸网络、媒体。王使用了比较激烈的言辞,恒生把王和另外两家媒体告上法庭。法庭最后判消费者王洪败诉,赔偿X万元。

这个案子对方舟子案有借鉴的地方。大家有兴趣可以google三下。

引用:

【作者】张伟

  跨度达三年的“恒生电脑案”在2000年12月19日终于有一个了结,这场备受IT业瞩目的官司现在终于有一个可能是最终的结果。对这个结果,从网上BBS来看,有人表示了解,有人表示遗憾。认真分析一下“恒生电脑案”的来龙去脉,有很多方面都值得我们反思。

  二审判决的结果如下:王洪赔偿九万元并在媒体公开道歉、《微电脑周刊》与《生活时报》在报纸上公开发表道歉声明。宣判之后,王洪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五十万与九万没有什么区别,我一样还不起”,两个媒体表示“要从中吸取教训”,言下之意也默认了这个结果。从感情的角度来说,我认为作为一个恒生电脑的消费者,王洪得到这个判决结果是让人难以理解且深表遗憾的;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真象终审判决书上所说“王洪没有按照保修单的规定履行保修手续,在电脑出现问题后,没有积极同恒升电脑公司指定的维修单位联糸,没有按照正常的途径索赔,尤其是当恒升电脑公司给其维修了电脑后,王洪仍然没有中止在BBS上对恒升电脑公司的攻击”,此判决也是公正的,从这个方面来说,王洪是输了。恒生打赢了这场官司,得到九万元的赔偿,能说恒生真正赢了吗?一个网上BBS帖子“赢了官司、输了世界”也许是对恒生从这个官司中得到的结果的一个最恰当的总结。

  这件事让我想到了九十年代初期哥伦比业足球队与国家队在工人体育馆进行的一场足球赛,在比赛中两位裁判都是中国人,从裁判的判决中明显地偏向中国国家队,很多球迷都看不下去,最终中国国家队赢得了这场比赛。对于比赛结果有记者评论说“胜者高兴不起来,输者也不服气”,哥伦比亚队队长 “狮子头”赛后现场接受记者采访时面对全场球迷说了这样的一句话:中国赢了这场球赛,但会输掉整个世界。这句话在近几年的足球界终于应验了。恒生公司看到了这句话有什么感想?其实恒生是一个很有势力的公司,前几年在各种计算机媒体上处处可见恒生公司笔记本广告,但现在的广告少多了,估计销售额也不会好多少,可能与这个官司有关,由此可见在这场官司中最大的输家应该是恒生,消除恒生电脑在消费者中的影响即使能够也要化很长的时间。

  此案思考这样一个问题:顾客买了有质量的产品,销售商与顾客应该如何处理?对于这个问题销售商不会不知道“顾客永远是对的,顾客永远是上帝”这条商界格言,他们唯一可取的做法就是积极主动地与用户联系解决问题,把负面影响减少到最小。千万不能“买前是上帝、买后是孙子”;顾客应该做的就是及时向销售商反应情况,从近几年人们保护自身权益意识的决醒来看,买了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向销售商反应情况”已经成为一种本能的条件反射,所以对判决书所说的王洪的做法始终心存怀疑。无论处于什么情况,销售商或厂商都要积极主动地与用户协商,千万别走上法庭。一旦走上法庭,不论官司的结果如何,销售商都是事实上的最大的输家。

  前几的盛行“与名人打官司”,如此以来原告与被告都可以出名或更出名,但对于厂商与销售商来说,利用官司炒作出名恐怕不是一个上乘之策,再说恒生公司本来就是一个很有名的公司。所以说恒生想讨还公道,“维护自己的名誉”可能才是真正的目的,钱不是主要的,对恒生公司来说,区区九万元人民币不值一提,不过采用的方法太欠考虑了。有一个情况我不明白,在这将近三年之内,王洪“给恒生公司发了很多的Email、电话、传真,恒生公司一直没有回音”(庭审之前,接受记者谈话王洪所说的话),又使我怀疑恒生公司的真正的目的何在。岳飞很有名,秦桧也很有名,有些名不出也罢。

  对于恒生公司与王洪我都想送给他们一句格言“静坐常思自己过,闲谈莫论他人非”。对于所有的厂家,我想说千万别拿“以客户为中心、以服务为中心”仅当作一句广告词,否则的话“会输掉整个世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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