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楼下的“镜子”说点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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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胡扯8 于 2006-11-24, 23:47:25:
法律必须伸张正义。不然法律就失去其合理性。但是法律不是伸张正义的唯一途径,因此不能包打天下,不然法律就会与道德、政治(指political process)等混淆,法将不法。
如果法是合理的,并非“不法”,那么法与正义本质上将没有冲突。所谓正义与法的冲突,其实是所谓正义超出了法律的范畴。因此,至少在美国的判决中,尽管正义方败诉的案子屡见不鲜,但是我们经常听到法官们发出正义的谴责。
当然对于这个常识的理解,可能需要点并不太低的智商。
所有跟贴:
有个说法叫做“迟到”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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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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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5, 03:24:53
(113637)
对这个问题的理解, 恰恰只需要"常识". 镜子靠常识横扫天下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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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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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5, 01:14:01
(113632)
却忘了最最基本的公义。 (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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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0 bytes)
2006-11-25, 01:17:08
(11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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