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鹏归 于 2006-2-16, 18:47:07:
回答: 侵权与否跟“没有商业目的” 由 鹏归 于 2006-2-16, 18:34:01:
第一,保护产权拥有者的经济权益。
第二,保护知识创意,跟禁止剽窃抄袭一个意思。
本人是否有商业目的并不是侵权的判据。应该看他这种行为是否损害别人的权益。并不是说只要没有商业企图,就可以做恶作剧。何况网络炒作本身就是一种商业行为。
举个例子。日本东京大学有个助手因为在网络上公开一个可以下载交换音乐电子文件的软件被起诉。这个日本人也自己没有商业企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