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三的文盲率虽然比中国高,但知识产权方面做得比中国好。中国跟非洲同一个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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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鹏归 于 2006-2-16, 05:43:40:

回答: 另外,印度文盲率35%左右,你那个数字到底是怎么出来的 由 bingo 于 2006-2-16, 05:03:55:

大家都知道阿三有不错软件公司,侧面反映阿三对知识产权的重视超过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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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报道:中国出版业,警惕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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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ook.sina.com.cn 2005年12月23日 15:44 出版人


  反盗版依然任重道远

  盗版,作为一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近年来遭到世界各国的一致打击。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的国家,与世界先进国家相比,经济、文化仍不够发达。这些国情,决定了打击盗版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




  形势依然严峻,打击决不手软

  2005年,盗版似乎没有减少的迹象。年初,国家版权局发布的收缴盗版制品年度统计报告显示,2004年,全国各地方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共收缴各类盗版品8505万余件,比2003年的6797万余件又多出了1708万件。比较1995年至2004年的盗版制品收缴情况,可以看出,被收缴的盗版制品呈逐年上升的势头(见图1)。1995年,全国收缴的盗版制品是183.5万件;1996年上升到279.5万件;1997年略有减少,是257.5万件;1998年上升到654.7万件;1999年开始突破千万件大关,达2052万件;2000年达3260万余件;2001年更上升为6216万余件;2002年是6790万件;2003年是6797万件;2004年再上升为8505万件。除1997年略有减少外,整体上呈现上升趋势。

  虽然2005年全国收缴的盗版制品总数目前还不知,但恐怕不会低于2004年的总数。无独有偶,2005年5月18日,美国商业联盟发布的最新研究报告显示,2004年,全球软件的盗版率为35%,比2003年的36%略有下降。越南的软件盗版率最高,为92%,与2003年持平,位居世界第一;乌克兰的软件盗版率为91%,也与2003年持平,位居世界第二;中国与津巴布韦的软件盗版率同为90%,并列世界第三。2004年,中国的软件盗版率虽比2003年的92%略有下降,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居于较高的水平。2004年,美国的软件盗版率为21%,比2003年的22%略有下降;英国为27%,比2003年的29%略有下降;日本为28%,比2003年的29%也略有下降;俄罗斯为87%,与2003年持平;印度为74%,比2003年的73%略有上升。虽然不断有学者责疑商业软件联盟的调查结果,但中国软件盗版率高于世界大部分国家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面对屡禁不止的盗版,中国政府表示了坚决打击盗版的决心。

  2004年11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的部署,进一步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的力度,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山鹰”行动。2005年9月,公安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公安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山鹰”行动的最新进展。截至7月底,共立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54起,破案180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667人,涉案总价值13.3亿元,挽回经济损失4.2亿元人民币。同时,公安部从这些近期侦办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选择了80起大案作为“山鹰”行动第二批重点督办案件。这中间有14起案件是涉及盗版音像制品、图书等侵犯著作权的案件。如2005年2月,广东省揭阳市公安局根据群众举报,在该市东山区一民宅地下室内捣毁一非法生产光盘窝点,缴获非法光盘生产线3条、盗版光盘4万多张;2005年5月,天津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侦办新华金蝶音像中心销售盗版音像制品案,收缴《国家宝藏》《三岔口》《功夫》等盗版光盘20000余张,淫秽光盘700余张;2005年6月,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侦办苏迎鹏等销售盗版光盘案,收缴各种盗版光盘16万余张等。

  2000年以后,盗版音像、电子出版物已经成为盗版制品的主流。2004年,全国收缴的盗版音像制品、盗版电子出版物、盗版计算机软件总数6410万件,占该年收缴盗版制品总数的75.4%。为了打击音像、电子出版物领域的盗版,2005年6月20日至8月31日,中央宣传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公安部、信息产业部、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在全国开展了严厉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的专项行动。10月份,中央宣传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等八部门又在全国范围集中开展了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专项行动。这是迄今为止我国对网络侵权盗版行为规模最大、力度最强的一次专项治理。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中外合作

  完善法律法规是治理盗版的前提。近年来,我国不但完善法律法规,大大提高了我国的著作权保护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著作权作品的种类和使用作品的方式和途径越来越多。而著作权人由于精力、视野等的限制,对作品的控制能力越来越有限。因此,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制度应运而生。著作权的集体管理在西方一些国家已经比较成熟,但在我国才刚刚起步,2005年1月,我国终于颁布了《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并从3月1日起实施。著作权的集体管理,有助于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随着网络的越来越普及,一些人将版权所有人的作品擅自发布到网络上。由于网络的超时空性,著作权人根本没有足够的精力去追寻盗版者。但由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出面,可以节省著作权人的精力,较好地起到反盗版的作用。为了使著作权在网络时代得到更好的保护,本年度,国家版权局还起草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一条例的完成,将更好地规范我国的网络信息传输行为,从而使著作权在网络时代得到更好的保护。

  近年来,盗版行为越来越呈现国际化的特点。境内外不法分子互相勾结、共同作案已成为近年盗版的新的特点。到11月份,全国2005年中又收缴非法光盘生产线12条,使全国自1996年以来查获的非法光盘生产线总数达到200条。这些非法光盘生产线无一例外地来自欧美等发达国家。尤其是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数字盗版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打击的难题,尤其是网络盗版将成为主流。而由于网络的跨国界性,只有加强与世界各国的合作,才能进行有效的打击。美国的电影制品属于被盗版较多的品种,为了较好地保护美国电影的版权,打击盗版行为,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与美国电影协会就建立“中美电影版权保护协作机制”在北京共同签署了《备忘录》。双方决定定期举行联合协商会议,研究和协商保护电影版权、打击盗版音像制品的行动方案。美国电影协会每隔3个月向中方提交新片上映计划的观察名单和其成员公司的影片及其家庭录像带、DVD、VCD等产品的上映与发行信息,对于《备忘录》未能涉及的影片的保护进行额外的协商。10月26日,中美双方评估了《备忘录》签署后的反盗版执行结果,发现这一合作起到了较好的效果。在上海、广州、深圳等地,受保护电影的盗版数量显著下降。这一合作,为打击盗版提供了新的思路。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版权意识

  中国是一个著作权法意识较为薄弱的国家。据笔者前年在南京市的调查,虽然在听说过“盗版”这一词汇的城市居民中,有89.6%人认为盗版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在被问到是否同意文化部在打击盗版宣传周上提出的口号“购买盗版就是帮助别人销赃”时,“非常同意”和“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只占35.6%;而“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的人占38.7%。在买过盗版的人中,“非常同意”和“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占27.9%;“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占47.1%。不同意这一观点的人超过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尤其是买过盗版的人与没有买过盗版的人相比,更不同意这一说法。TNS公司就“购买盗版制品是偷窃行为”在印度、印度尼西亚等国家所做的调查显示,印度90.7%的人同意这一观点,9.3%的人不同意这一观点;印度尼西亚36%的人同意这一观点,62%的人不同意这一观点,2%的人不清楚;日本58%的人同意这一观点,36.4%的人不同意这一观点,5.6%的人不清楚;菲律宾60.4%的人同意这一观点,39.6%的人不同意这一观点;越南54%的人同意这一观点,45.1%的人不同意这一观点,0.9%的人不清楚。 “购买盗版制品是偷窃行为”要比“购买盗版就是帮助别人销赃”严厉。但即使以“购买盗版就是帮助别人销赃”这一观点进行对照,在上述亚洲国家中,中国同意的人最少、不清楚的人最多。可见,我国民众对抵制盗版的认识,远远差于亚洲的邻国。

  在笔者的调查中,还询问了被调查者对“使用盗版是一件不光彩的事”的认识。在听说过盗版的人中,“非常同意”和“同意”的人占37.1%。而“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的人占40.8%。不同意这一观点的人超过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在买过盗版的人,“非常同意”和“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占27.9%。“不同意”和“非常不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占47.1%。也是不同意这一观点的人超过同意这一观点的人。可见,无论是买过盗版还是没有买过盗版的人,都不认为“使用盗版是一件不光彩的事”。

  因此,加大反盗版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族的版权意识在目前具有重要的作用。只有全民族的版权意识提高了,才能最终遏制盗版。2005年,全国各地同样举行了多种多样的反盗版的宣传活动中,更值得一提的是面向中学生开展的各种宣传活动。如中 宣 部、国家版权局、教育部、团中央于2005年4月至12月期间,在全国开展“拒绝盗版,从我做起——中学生版权保护主题教育”活动。该活动同时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安徽、河北、广东、四川、宁夏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根据中国出版研究所开展的“全国国民阅读与购买倾向抽样调查报告”,中学生也是购买盗版制品的主要群体。因此,这一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对增强中学生的版权保护意识,养成拒绝盗版的良好习惯具有极大的意义。但愿他们今后能成为真正的抵制盗版的主力。

  (作者为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教授,南京大学出版科学研究所所长,美国哈佛大学访问学者,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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