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网上张贴的“西安翻译学院案:民事判决书 ”,感觉非常愤怒,难道中国真的就这么黑暗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要上诉,要反诉。
可是看了方舟子在论坛的留言(见下),我也觉得,在同一个法院,也许都“没有什么意义”。
“当然上诉。但是根据法律只能上诉到西安中级法院,所以结果很可能还是败诉。反诉只能在一审时在同一个法院
进行,现在已过时,在西安法院反诉也没有什么意义。在北
京告的话就是另一个案子。 - 方舟子 (146 bytes) 2006-11-22, 11:40:26 (113148) ”
愤怒之后,突然想到:为什么不可以在其他的法院,由其他的人来起诉“西译”的欺骗行为呢?那些被“西译”欺骗的人,为什么不联合起来,起诉“西译”呢?个人认为,“西译”虽然有些能量,但也没有大到可以通吃全国的法院吧?我对法律是个外行,但个人感觉,由其他人在异地提出对“西译”的起诉,列举其种种欺骗行为,也许胜诉的可能性要大些。不知道这是不是一条可行的方法。希望有内行的网友,可以多提一些建议。
最后,附上一个小故事,希望“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不要在中国一再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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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歹徒于闹市行凶,受害者弱小,无力反抗。围观者虽众,无人愿助;危急之际,一路过英雄挺身而出,力斗歹徒,并终擒之。”
然而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因为歹徒的顽抗严重威胁到英雄的人身安全,英雄被迫自卫,并因此导致歹徒重伤。事后若干小时,我英勇的公安干警“及时”出现,将歹徒和英雄一并带走调查。这个时候,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歹徒声称自己无端遭到了英雄的攻击,造成严重伤害若干,要求严惩英雄。英雄反驳道,这人是个歹徒,我是为了救人和自卫才打伤他的。可是不幸的是,受害者却在事后一走了之,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更为不幸的是,为求公道,英雄费尽千辛万苦,最终找到该受害者,而该受害者却拒绝为英雄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