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的太阳和美国的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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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eddie 于 2006-11-21, 13:00:32:

小狐狸似乎已经被版主给请走了,再争无异;不过下面feelslikespring还在为把夏天翻译成春天辩护:

》科技论文则以 忠实为上。
》文学作品将 "summer day" 翻译成春日,中文读者很容易接近原著的意思。
》而科技论文会翻译成“夏日”,并加注:“表示欢乐短暂的时光,……”。
》文学作品过于忠实了,会把读者吓跑的。

由此想起一个老笑话来,说的是很久以前一个英国记者跑到美国来采访大选,发稿曰:昨日美国大选,天下着大雨云云。。。这说的是小记者不知道美国之大,岂能全国都在下雨?

伦敦的太阳自然比不上武汉的毒辣,那文章的原作者说夏日是否真是在感叹其短暂暂且不说,您真要给翻译成了春日,是想让哪里的中文读者接近原著的意思呢?是武汉的读者,海南的读者,哈尔滨的读者,还是乌鲁木齐的读者?更不用说就在伦敦,还可能有好多中文读者。

那么翻译的时候是否应该加上一个选择题,如果您现在居住这里,请选择夏天,否则,选择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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