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少年,老年不仅有明确定义,而且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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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张帖 于 2006-10-30, 19:57:31:

回答: 不明白。你是说虽然“人”不可定义 由 gyro 于 2006-10-30, 19:50:49:

比如前几天美国一华人副教授被抓了,理由是他引诱13岁少女,属于少年,就犯了罪。而我们假如这个被引诱的人不是13岁而是30岁,属于成年,就不是犯罪。而如果判断他引诱-人-显然就是不对的。

现代科学也一样,不能蒙混过关,混淆视听。要进行严格的规定。明显是古典科学的不能让现代科学抢了功劳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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