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是全球新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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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xlingda 于 2006-10-24, 02:55:54:

说正事之前,先说一则轶闻。

数年前,意大利米兰有一对夫妻闹离婚。妻子嫌法官判给她的生活费太少,便揭发出丈夫在银行里有巨额存款。法官追查巨款来源,丈夫承认了自己的行贿受贿问题,还交待了别人行贿受贿及其它腐败问题。法官顺藤摸瓜,各种政治丑闻接连曝光。最终,这桩案件共牵出3256人涉嫌行贿受贿,其中实业家1936人,地方官员1073人,议员247人,查出10年来贿赂总额达15万亿里拉。意大利五大执政党的书记均被捕,三位前总理也先后被迫辞职、被取消议员豁免权,并接受审查。毫不夸张的说,一桩离婚案,引发了一场“政治地震”。(任维钢,《1993,全球反腐印记》,见2006年1月13日《中华工商时报》)

人之初,性本恶,不受约束的权力,自然会滋生腐败。古今中外,莫不如此。据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在发达国家和不发达国家中,每年支付的贿金超过一万亿美元。如此巨额的资金,不是用于经济建设,不是用于扶贫济困,而是耗散于无所不在的“寻租”活动中,中饱贪官们的私囊,自然会严重腐蚀公众对政府的信心,威胁着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同时,独霸一方的腐败也让那些外来投资者望而却步,让不愿同流合污的人远走他乡,导致经济更为封闭,社会发展止步不前,并为有组织的犯罪和恐怖主义提供了温床。

也正因为如此,腐败和反腐败斗争在各个国家都不容回避,并日益成为全球的主流价值观。2003年10月31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历时两年多起草的《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这是联合国历史上通过的第一个用于指导国际反腐败斗争的法律文件。同年12月9日,联合国在墨西哥梅里达举行国际反腐败高级别会议,正式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此后,在国际反贪污组织“透明国际”的倡议下,联合国决定将每年的12月9日确立为国际反腐败日,以纪念公约的签署和唤起国际社会对腐败问题的重视与关注。截至到今年,共有包括中国在内的110多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可以说,如果联合国宪章里倡导的“民主、人权”还多少属于西方启蒙思想家的精英话语,则“反腐败”这种对基本的公平正义的诉求,无疑最能得到基层民众的拥护,因而也成为各国执政者共同关注的话题。前文中提到的那桩离婚案引发的“官场地震”,不过是全球反腐浪潮中一朵不大不小的浪花。

一个月前,中国政府宣布了对陈良宇违纪问题的审查,底层民众拍手称快,腐败分子心有戚戚,这一点,只要到街头巷尾转上两圈,自然一清二楚。然而,最近偏偏又有传言,将这件明明白白的反腐案件说得无比复杂,什么权力斗争云云,倒是让笔者一头雾水。

其实,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有政治的地方就有派别,三岁小孩子都懂得道理,并不需要某些高人的“指点”。不过,既然在朝为官,一条最根本的底线还是遵纪守法,一个最根本的任务还是为民谋福利,这大概也是每一个政府对其任命的官员的基本要求,更是每一国民众对其选出的政府的基本希望。也正因如此,因反腐败而落马的贪官污吏各国皆有,因腐败问题导致的政党更迭也并不罕见,却鲜闻民众有反对惩治贪官的。美国司法部资料显示,目前全美每年因贪污而受到联邦政府指控的公职人员大约在1100人左右,尼克松总统的“水门事件”和他的副总统阿格纽的受贿案,也曾导致共和党在美国民众中的支持率一度下滑,却至今没有听说美国哪个主流媒体为当年的共和党失势叫屈的。为何?惩治腐败是民心所向,关乎法治,无关政治。

《吕氏春秋》上有一个典故。晋平公问于祁奚曰:“南阳无令,其谁可而为之?”祁奚曰:“解狐可。”平公曰:“解狐非子之仇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仇也。”平公曰:“善。”遂用之,国人称善焉。居有间,平公又问祁奚曰:“国无尉,其谁可而为之?”对曰:“午可。”平公曰:“午非子之子邪?”对曰:“君问可,非问臣之子也。”平公曰:“善。”又遂用之,国人称善焉。其实,祁奚心里估计是对解狐恨得咬牙切齿,也未必没考虑到推荐儿子会对自己的清誉有影响,但当官便是当官,政治便是政治,前者看的是德才兼备,后者看的是远近亲疏,非要把简单的事情想复杂了,对谁都没有好处。

随着案件的调查,腐败分子的所作所为自然会大白于天下,在这之前,我们又何必庸人自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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