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刚爱财,取之有道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yao 于 2006-09-23, 10:25:22:

(1)田刚在美国的有很高的收入,假如他还有一点良心,想到在中国受到的免费大学和免费研究生教育,想到他还算个中国人,都不应该在几个月回国收取高价。

(2)田刚对中国的弱点了如指掌。田刚知道中国的人情大于制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等弱点。就像出走的不孝儿子回家行窃,自然是取之有道。

(3) 田刚如果按照长江教授的条例在中国工作,就违反了普林斯斯顿大学的规定。试问田刚怎么向普林斯顿大学解释他在中国的种种头衔?或者他根本不告诉普林斯顿?下面是普林斯顿的规定:

送交者: Jingyi 于 2006-09-22, 21:33:46:
http://web.princeton.edu/sites/dof/publs/rpfac94/fchap4.htm#chap4k
7. A full-time Faculty member may not teach part-time or full-time on a continuing basis in another institution or hold a regular teaching post or assignment on a continuing basis on the Faculty of another institution.

(4)问题的根子出在北大。北大的学术腐败已经到了病入膏肓的地步了。北大教授学术剽窃屡屡发生,虚报的长江教授也不止田刚一人。国家的政策也有漏洞,使得聘请长江教授成为北大向国家要钱的理由。

(5)北大做贼心虚。既然说出给田刚向北大收取国外工资的三分之一,为什么没有胆量说说这三分之一是指多少钱?吞吞吐吐,就像心里有鬼的样子。

(6)如果事发后就补充规定,那么原来的规定还有什么意义?北大在教育部很有实力,统计一下,教育部里的部长,司长,处长,多少人是来自北大?为什么北大的申报那么容易过关?出了问题又那么轻松地追加补充条例?这一点田刚心里有数,所以他在欺骗中国和欺骗普林斯顿之间,毅然选择欺骗中国。北大是欺骗的根源。

(7)网上给田刚辩护的就是两种方法,一是说揭发田刚的人跟跟田刚不合,二是说还有像田刚一样造假的人。做贼被抓住了,法庭辩护的时候就说跟抓贼的人有仇?到底做贼没有?偷了十万元被抓住了,法庭辩护的时候就说还有偷百万的呢,偷十万就不是犯罪了?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