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雪泥 于 2006-2-09, 18:50:55:
回答: 评《坚决支持使用“Beijing University”》 由 xinku 于 2006-2-09, 18:34:24:
一开始的一些文章还能够就事论事,这两天的不少东西有点不对味了。他们都是把“北大违法”作为一个前提,可是这个前提辨了这些天还并没有辩清楚。还有些人的逻辑是:不管是否违法,反正北大保持原名就是“心态不对”或者“殖民遗风”什么的,所以要改名字。这样也不通,即使北大里头所有人都是“心虚”的人,也不能够成要求人家“改名”的理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