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帝是不证自明的
果真如此,哪还来这么多non-believer?有争议,正表示他的存在并不是那么的“明”。上帝的存在,顶多只能算是个有待证明的“猜想”,跟“公理”的距离可能在五十英里以上:)这么说已经算客气了。人家庞加莱的猜想,至少在数学界是被普遍接受的,所缺的只是证明。上帝的存在连这个标准的一半其实都还不及。
2) 不知道才需要信仰
用信仰去填补未知是危险的。因为信仰是不容许怀疑,修正或打折扣的。不允许怀疑的信仰,就是原教旨。我们承认人类的渺小,也承认有太多的未知。但面对未知,我们需要的不是不动脑筋的信仰,而是彻头彻尾的怀疑,以及永不止息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