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方舟将冯小刚与武汉市江汉区法院类比不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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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都是我不好 于 2006-09-12, 20:34:29:

他(她)说:“有权有势有名,总不能在语言和逻辑上也搞霸权吧?”

冯小刚仅仅是有名,决谈不上有权势,他的话有错自然会受到批评,就好像现在包括记者、周方舟等很多人都在指责其电影的风格以及他本人的辩解。冯小刚只能辩解,或许他的逻辑是可笑的,但在法律上他的权利并不比周方舟或一个农妇多一分一毫,他无法凭借错误的逻辑而定你的罪、罚你的款。

而法院就不同,即便事实清楚,一个错误的逻辑就可以让坏人无忧,好人蒙冤。所以执国家公器、由纳税人供养、为全民服务的司法机构是无权应用错误逻辑的。

冯小刚的电影是社会的噱头,你不喜欢可以骂,叫别人不花冤枉钱,臊着他。而昏教授的反射弧则以别人的生理痛苦骗人钱财,是社会的毒瘤。

你可以嘲笑冯小刚为自己做的辩解,但他话语权受法律保护,他的逻辑就算错到底也只是伤他自己的面子。

而武汉市江汉区法院以混账逻辑判案,是在滥用人民授予的权利,是法律的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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