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BU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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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红猫 于 2006-09-02, 18:08:57:

这跳船李和李跳船是同一个东西,有啥疑问?头肥和肥头拿来熬汤,是个男人都知道是同一个味。因此来说,BU 和UOB意义上没啥差别,那还在那里瞎讨论啥?还公立、私立;母校、分校的。浪费青春不是?

方义士这次是对的。BU和UOB都对,但你整出个语法规则问题,就是在装大瓣蒜。你自称的语法规则有没有、对不对?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学术城管队,这次算是摸到了老二。

可是水平差了一些,不到层次。因为没有能够说开去,真正打到问题的根本。BU和UOB虽然两个意义都一样,都对,但哪一个好一些?我的师兄弟整出了个所谓的“地名修饰名词”的说法。可是偏偏看不到B是个名词,名词B修饰名词U,结果使之成为整体的名词。关键点于是就来了,注意看好:因为如此,所以BU前面不需要加定冠词“the”。而BOU前面必须加“the”。你找遍全世界,给我找一个UOX前面可以不加 “the”的正宗英语来?

这样一来,你就必须得说The UOB。多别扭?这个时候语言学的黄金铁律就要来管事:如果意思相同,则语言越简练越好。并且人群会自然地、慢慢地作这样的选择。语言的历史就这样形成。因此联合国都说了,BU好于UOB。 The UOB那是老奶奶英语(Granny English),上年纪人的怀旧之作,眼泪带着鼻涕,还老花眼儿。而BU,听起来新鲜、光亮、脆口,看起来一下子就把超女的关键部位收入眼底。那才是正宗的牛津英语呐。

老奶奶的The UOB,只配用于不需要文采,不允许想象力的法律文件(注意书面用语的范围要大于法律用语)。而BU则既可用于口语,又可用于书面语。强硬规定它只用于口语,很反动啊。其实,除了极少情况,一般应当用BU。可是这次所谓的“规范”,却完全弄反了去。这家伙丢脸丢大方了。人要问了,并且不问还不行:你那地儿有没有点文化?田刚会不会算数啊?那季什么林,把学问拿出来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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