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房小嫌车差应征女报了警
(2006-08-28 05:32:51)
8月25日,一位35岁的西安女子看了征婚广告后来到大连,却以该男子的房子与车与“想象”中的不符,以“骗婚”名义报了警。
大连50岁的钟先生在一家国有公司当副总经理,最近刊登了征婚广告,主要内容是,某男,50岁,大公司副总,有车有房,征全国35岁女子为妻子等等。这位女子怦然心动,与钟某取得联系后乘飞机来到大连。钟先生开着自己的普通型桑塔纳到机场接她,共进晚餐后,钟先生将女子接到自己家中,女子看到这套房子只是一套面积约100余平方米的住宅,脸露失望之色。第二天,她以该男子骗婚的名义向警方报警。
西安女子说,她看了征婚广告后,想象车应是名车,房子应是别墅,否则写什么有车有房。另外,男子任职的公司并非是什么大公司,只是一般公司,学历也不够高。自己本来有重要生意要做,放弃生意来到大连,结果却是“受骗”了,她向男子提出赔偿2000元路费等损失。
巡警指出,此事报案女子也有责任,看了一纸广告,就产生许多想象,起码不够慎重。此事不够警方立案标准,如果一定要解决,应该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大连晚报)
http://dskb.hangzhou.com.cn/20050801/ca11766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