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周末》文章揭出北大是如何通过假特聘骗取国家巨额配套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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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炎阳 于 2006-08-21, 10:51:38:

北大违犯长江特聘教授的规定的确有利益驱动

——北大特聘教授门事件思考之一——

作者:sdwsk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长江特聘教授原则上必须是全职教授,从海外直接应聘的特聘教授人选如有特殊情况,聘期内必须保证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在丘成桐教授说“北京大学40%的引进人才都是海外的,你去美国调查一下,我担保大部分是假的。”以后,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2006年7月30日对新华社记者说,在国家指导下,8年来,北大从海外引进人才约占 全校教师总数的近40%。 北大从海外引进人才有一套完整的机制……。

《青年周末》8月13日发表一篇特聘教授回应的文章《北大被指海外人才造假 海外教授称:没骗北大钱》(文章来自搜狐教育2006年08月17日)。

文章中该教授表示,自己仍是美国某排名前二十内的著名高校的全职教授。他第一次被聘为长江学者是在2005年。那时他是作为特聘教授接受聘书的。

  “我当时就表示,不可能达到长江学者对工作时长的要求。但他们也同意了。”

该教授的话说明,北大在执行长江特聘教授工作中,不仅没有按“必须是全职教授”原则办理,而且冲破了“从海外直接应聘的特聘教授人选如有特殊情况,聘期内必须保证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的规定的底线。难道这就是一套完整的机制吗?

凡是不按原则和规定,或者破坏原则和规定的事情,百分之一百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或者对执行者有很大的利益诱惑,否则为什么要这样呢?

《青年周末》记者在同一篇文章中,就北大之所以“造假”就是为了从国家多要经费一说。咨询了国家教育部人事司人才办相关负责人后获知,教育部为长江学者项目拨放的资金有两个部分:一种是为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提供的奖金,在聘期内给予特聘教授每年10万元的奖金,讲座教授每月1.5万元奖金;另一种是直接拨给高校的科研经费。

  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必须为聘任的特聘教授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其中,自然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特聘教授科研配套经费不低于50万元。用作科研经费的资金直接拨给学校,而教授的奖金将在教授教课后对其进行核查后发放。

  8月15日,记者拨通北京大学财务部的电话。一位负责科研经费核算的赵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特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一般没有课题经费。“9个月时间对于完成一个课题来说太短了。”

  那么,教育部规定的最低50万元的经费是否从未使用过?这部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应该公开透明?
  对此,教育部和北大均未给出答案。

在《青年周末》记者的文章中,北京大学财务部人员的话,一语道破天机:聘教授和讲座教授一般没有课题经费。“9个月时间对于完成一个课题来说太短了。” 也就是说,教育部拨发的不低于200万元或50万元的特聘教授配套必要的科研经费,就成了北京大学的额外收入了。一个工作5年以上的特聘教授,就名正言顺的为北大创收千万元以上。更不用说以特聘教授专门申请的其他研究经费会更多。

《青年周末》记者的文章难道不能证明丘成桐教授说:“因为学校可以拿到好处,引进某个名教授可以拿到很多经费,引进一个人,可以拿几千万的资金到学校来,何乐而不为?”的说法是正确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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