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用"打假"的帽子扣人.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cnflag 于 2006-08-21, 00:02:23:

回答: 你的眼力实在是有问题 由 eng 于 2006-08-20, 23:59:12:

打假自可以走诉讼的道路.
公报私仇本身就是走的就是三姑六婆的路子.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