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嘛﹐先要气死自己﹐才能气死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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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JFF 于 2006-08-08, 16:06:37:

回答: 绝对是好体裁,但不能情绪化的人写,否则没写完就气死了.:) 由 goophy 于 2006-08-08, 15:44:15:

跟你讲起文艺理论来了﹐班门弄斧啦。
泡网泡出一篇作品﹐那不比泡妞泡出LP差嘛。以网人为主人公﹐这个体裁有新意﹐
说不定在文学史上能佔一席之地呢。那庐新华不就一篇短篇《伤痕》﹐就是伤痕文学的鼻主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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