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部另外设立江汉区人民法院以前, 吕瑛还可以在原单位继续升堂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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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Wood 于 2006-08-06, 14:44:27:

回答: 江汉区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吕瑛法官办公室”可能就是我想象中的"江汉区人民仲裁院" 由 Wood 于 2006-08-06, 14: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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