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谁“有害无益”?呵呵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Yush 于 2006-08-03, 19:24:28:

回答: 这种签名不具法效,有害无益 由 BTS 于 2006-08-03, 17:56:01:

看你搬出法律条文,象个法律专家的样子,怎么方舟子下面的这个简单问题你还没答呢?
http://www.xys.org/forum/db/1/123/231.html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