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国际期刊打了多年交道﹐从没想过其准确的定义是什麽。要不是肖方案判决书上那个荒唐的说法﹐谁也不会去想这种约定俗成不言自明的简单问题。给个准确的定义可能比较难﹐也根本没这个必要﹐但一般的评估并不难。下面我给个“国际期刊”评估的大拇指准则﹕
下限﹕期刊实质上在多国有影响﹔上限﹕期刊实质上在涉及多国的科学主流社会有影响。
其中的实质性影响就是期刊实际上的 发行﹐征订﹐检索﹐引用﹐稿源﹐同行评审的范围。国际期刊就得在上面几个方面国际化。
不是说非要满足所有这些条件﹐但起码要满足其中的几条吧 。国际期刊号只是说可在国际上公开发行﹐但不表示实际的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