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以后改判,“吕瑛等人”是否会丢饭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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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gewu1 于 2006-07-31, 17:39:43:

回答: 要体谅“吕瑛等人”的苦衷 由 limitations 于 2006-07-31, 16:41:24:

"法院只要发现一次“法官办公室”成员违纪行为、一起人为造成的案件差错、出现一起因法官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发回重审有重大改判的案件,就将取消该办公室的试点法官、法官助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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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首次设立法官办公室 法院创新审判机制

信息来源:市律协 时间:2002-12-04 作者:市律协宣传部

长江日报12月3日消息:在庄严的宣誓中,江汉区法院民事审判庭的“吕瑛法官办公室”、刑事审判庭的“曾望喜法官办公室”昨日挂牌成立。此举属全国首创,这对于创新审判机制、强化法官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吕瑛法官办公室”由民庭法官吕瑛主持该办公室的案件庭审、裁判、法律文书的签发等工作,两名法官助理辅助吕瑛,共同组成“二助一”的审判工作单元;“曾望喜法官办公室”由刑庭法官曾望喜全面负责该办公室的审判工作,同样配备两名法官助理。法官助理没有审判权,只承担各项辅助工作。
  “法官办公室”这一新审判机制的建立,是我市打造精英化法官队伍的重要举措。根据《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精神,法官人数将逐渐减少,高素质人才将拥有审判权,不够条件的审判人员将不再坐堂办案。吕瑛、曾望喜作为我市试点的第一批法官,除了按规定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或必须由院长签发的法律文书外,他们两人对本“法官办公室”所办案件均可行使独立审判权。
  对精英法官最大限度放权的同时是更严格的监督。为严防“法官办公室”滥用权力,江汉区法院制定了多项检查监督措施。法院只要发现一次“法官办公室”成员违纪行为、一起人为造成的案件差错、出现一起因法官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发回重审有重大改判的案件,就将取消该办公室的试点法官、法官助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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