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捉“小偷”,“小偷”告百姓“扭伤胳膊”。“


所有跟贴·加跟贴·新语丝读书论坛

送交者: AI 于 2006-07-31, 14:23:41:

百姓"捉"“小偷”,“小偷”告百姓“扭伤胳膊”。“青天”判百姓“非法”,因为“失主”说没有丢东西并且“小偷”是自家人。



所有跟贴:


加跟贴

笔名: 密码: 注册笔名请按这里

标题:

内容: (BBCode使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