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太难为肖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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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Yush 于 2006-07-30, 20:50:58:

回答: “肖传国在国内任全职”不能证明“肖传国在国内按全职工作” 由 apple 于 2006-07-30, 20:42:39:

护照问题,版主早在补充答辩书中就已经提出: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7/xiaochuanguo126.txt
(3)能证明自己在国内工作的最直接证据是肖传国护照中的出入境记录,
而不是肖传国所在的医院的一纸证明。

肖是拿不出出入境记录这个证据的,也拿不出“不在NYU全职”的证据:
http://www.rainbowplan.org/webjb/edu/messages/17845.shtml
送交者: 昏教授 于 June 28, 2004 03:19:20:
上周初正式向Dean 和Chairman 提出完全辞职回中国
去年光美-中飞了6个来回(今年已飞3个来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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