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住水平“超英赶美”?中国官方数字太误导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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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xysReader 于 2006-07-18, 13:37:59:

中国居住水平“超英赶美”?中国官方数字太误导

亚洲时报洪肇辉撰文/

最近建设部公布了全国城镇私有住宅率81.62%,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表面上看这信息是可喜的也是值得骄傲的,但笔者就纳闷,近几年房价居高不下,老百姓根本买不起房,进城工作的人又越来越多,居住水平应该是在下降才对,怎么会年年上升,甚至还高于欧美发达国家,原来这两个数字的含意,与真正的住房私有率和人均住房面积相去甚远。

以城镇私有住宅建筑面积占城镇住宅建筑总面积的比,作为住宅私有率,是绝对不能等同于有81.62%的城镇住户拥有自已的住房,81.62%只能代表它是属于私人产权,到底这里有多少人,并不知道。有一点必须要强调的是,81.62%的住房私有率是连现在的西方发达国家都还达不到的,美国在 2005年底也只有69%,中国又有何可能能在短短的几年间达到这水平。

如果全国城镇居民住户有8成以上拥有自己的房子,那我们国家在这方面的成绩就已经超过欧美国家,也不会有今天的住房问题,怎么还会有各种研究报告认为最少有七成以上的城市居民买不起房呢?

各种调研均显示商品房价每平方米4400元(人民币•下同),房价与收入比最小8倍以上,是绝大部份城镇住户无法负担的。所谓的商品房销售,很多都不是自住的,都是投机行为,这种所谓的私有住宅只是集中在某一群人身上,同时也并不代表他们真正拥有这些房子。有第三方的调研也显示,高收入群体的人大多数拥有超过1套住房,有些更达几套以上。单是这种研究已足以证明81.62%的私有住房并非等于81.62%的住户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

另一个指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26.11平方米,这比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时的18.66平方米,提高了7.45平方米,7年间平均每年增加1平方米。但深究之下,就会发现 26.11平方米也是不可能的,因为2005年的城镇人口有5.6212亿人,按这个数字计,城镇的住宅建筑面积就要有146.77亿平方米,但按建设部在公报中显示的2005年的城镇住宅建筑面积只有107.69亿平方米。除非26.11平方米所计算的人口数是户籍人口 (非农业人口),而非常住人口,否则就是不对。果然,建设部的计算是采用了户籍人口。那么,另外1.5亿人就不用住房吗?他们应栖身何处?公布这种信息又有何用,只会给人们增添被忽悠的感觉。

统计数据是反映社会各种经济活动的重要信息,是决策层掌握全局及施政方针的重要依据,详实可信的统计数据能揭示问题所在也能指点迷津,失实的统计数据则会误导全局,更何况是关系到民生大计的人均居住水平。人均居住面积的高低乃直接关系到住房管理部门的政绩,同时也是决策部门作为制定房屋政策的主要参考指标,若为表现政绩而误导信息,实属广大住户之不幸。

计算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方法,按公报显示的,是等于住宅建筑面积除以居住人口中的户籍人口数,显然,计算就有问题,问题在于这种计算出来的人均住房面积,并不是所有人的人均,而是去除掉1.5亿非户籍人口的人均。按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城镇常住人口数5.6212亿人计,真实的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就应该是19.16而不是26.11平方米。

再者,纵使按建设部的户籍人口计,已公布的1998年的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是 18.66平方米,而当年的城镇户籍人口有3.0465亿人,即1998年有城镇住宅建筑面积56.85亿平方米,而从1999-2005年的7年间,全国城镇共新建住宅建筑面积40.11亿平方米,即至2005年底,全国城镇住宅建筑面积总存量为96.96亿平方米,而非107.69亿平方米,那么多出来的10.73亿平方米又是什么,看来连建筑面积也有问题。

另外,从新增的城镇人口和新建住宅建筑面积计,要达到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6.11平方米,新建的40.11亿平方米刚好只足够分配给新增的1.4604亿城镇常住人口。也就是说原来的4.1608亿人,在这7年间并不能增加他们的居住建筑面积,更何况这种按建筑面积计算的人均居住面积,并非真正定义上的人均居住面积,真实的住房水平除了要采用常住人口,还要用使用面积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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