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krepswilson 于 2006-6-29, 07:07:05:
美国媒体报道:哈佛森教授将起诉人大院长杨瑞龙抄袭
2006年6月27日,美国教育界知名杂志《高等教育纪事报》(Higher Education Chronicle)发表文章《哈佛教授要求中国经济学专家就剽窃行为做出道歉》《Harvard Professor Demands Apology for Plagiarism in Chinese Economics Journal》。
该文报导,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美国院士,最可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学者之一迈克尔·詹森(Michael Jensen)指责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和南开大学教授大量抄袭其论文。此事件早已经被新语丝网站上的文章《哈佛教授痛斥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和南开大学教授抄袭》和《铁证如山:论杨瑞龙和刘刚的抄袭》(http://space.cenet.org.cn/user1/185/archives/2006/3027.html )所揭发,可至今抄袭者仍然未受到任何处罚。杨瑞龙更是在2006年3月被评选为长江学者。
不过,抄袭者能否最终逃过处罚还不一定。因为,詹森教授在电话采访中指出“他正在征求一名中国律师的意见,除非他收到公开的道歉并且在《中国经济学季刊》网站发表承认剽窃的声明。”
哈佛教授要求中国经济学专家就剽窃行为做出道歉
记者:PAUL MOONEY
美国《高等教育纪事报》2006念6月27日
(翻译:方舟子)
哈佛商学院的一位教授要求一份中国学术刊物就大量地剽窃他发表于十几年前的著作一事做出公开道歉。
这个事件开始于2003年,当时有一位未透露姓名的中国教授发现,两名中国经济学家发表在《中国经济学季刊》2001年上的一篇论文剽窃了由哈佛大学商学院教授麦克·C·詹森和罗切斯特大学商学院已故院长威廉·H·麦克灵合写的一篇论文
的内容和图表。
这名中国教授将其发现告知该杂志,在没有得到杂志主编的回应之后,于2004年12月将它发表在新语丝网站上。这个中文网站致力于揭露中国的学术腐败。
詹森先生在星期天的电话采访中说,他在今年2月知道了这个事件,当时一
名在美国的华人教授给他寄去了那篇涉嫌剽窃的中文论文。由詹森先生和麦克灵
先生合写的原始论文的题目为《专用知识、一般知识和组织结构》,并于1990年
首次发表于瑞典的《契约经济学》上。之后它发表在1995年《应用公司财务期
刊》,并收入1998年哈佛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组织战略的基础》一书中。
詹森先生获悉剽窃事件之后,立即给《中国经济学季刊》的主编姚洋写了一
封信,要求该主编正式承认剽窃,并要求论文的作者向他“私下”致歉。论文的
作者是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杨瑞龙和南开大学经济研究所教授刘刚。
在信中,詹森先生称这个案件非常严重和重大,并说剽窃的证据是“毋庸置
疑的”。
“在专业的学术界,有众所周知的国际学术行为标准。”詹森先生写道,
“剽窃,尤其是如此程度的剽窃,直接严重地违背最基本的学术标准。这属于盗
窃,简单、明了,必须予以纠正。”
《中国经济学季刊》的主编姚先生拒绝就这个案件发表评论。但是他在致新
语丝网站的一封信中说,作者“借用詹文中的方法,讨论了不同于詹文的问题”。
姚先生的信得出结论说“借用他人方法讨论不同问题在学术上是允许的”。
“因此该文不能认定为抄袭,”他写道,补充说作者的唯一错误是没有引用
詹森先生的论文,他说这属于学术上“不规范行为”。
新语丝网站的负责人方是民在一则评论中说姚先生和《中国经济学季刊》
“显然不知道剽窃是什么意思”。
姚先生在信中说他已将其鉴定寄给了两位作者,他们表示没有异议。他接着
说他也把《中国经济学季刊》的鉴定寄给了詹森先生,但是没有收到回音。他说,
因此可以推断詹森先生接受了该解释。
詹森先生在采访中说,论文作者已写信给他就剽窃行为做了道歉,但是他们
的信是“完全不能令人满意的”,因为它与在中国发表的否认不恰当使用其成果
的声明相互矛盾,例如姚先生致新语丝网站的信。“暗示他们的回应已解决了问
题,这是完全不对的,”他说,“事实恰恰相反。”
詹森先生说他并不是要给谁找麻烦,但是他说他不知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他说他正在征求一名中国律师的意见,而且他不会放过此事,除非他收到公开的
道歉并且在《中国经济学季刊》网站发表承认剽窃的声明。他说,如果作者满足了其要求,“事情将会了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