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交者: pingshcn 于 2006-6-22, 03:17:59:
我觉得兰州大学关于“李泽慧涉嫌剽窃”事件的处理没有太大不当,唯一需要进一步做的是出示2005年度发表论文的统计资料,以确实表明其中没有此文。最好是也能一并出示她其他材料或简历里面没有这篇文章,我认为这样的事情到这个地步就可以了。
我也见过一个进修生的一篇有抄袭痕迹的文章,他在文章中写了很多个进修时的教员的名字,但这些人都确实不知情,至少是文章出版前都不知道,后来知道这个情况的人因为自己不在作者行列,都没有吭声。
假如,我现在要发一篇剽窃的文章,把方版主的名字也挂上,到文章发表他也不会知道他在作者之列,就是发表两年后,他也未必能知道。在别人发现他在作者之列后,要他证明没有参与,这个很难。只要他所有材料里都没有这篇文章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