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法律不公的超速勇士 ·方舟子· 许多人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习惯于超速十英里左右,这或者是随大流, 大家都这么开我也跟着,或者是心存侥幸,觉得不会被警察抓到。现在听了 魏亚桂的一番高论,才发现原来还有一个很堂皇的理由:限速不合理,我那 是在抗议不合理的法规呢。 什么叫抗议呢?第一要故意让执法者知道,在警察面前故意超速让他们 来抓,他们不抓还觉得特失望;第二,被抓到了,要拒绝受罚,上告到法院 去,上告的理由也不是警察抓错了,而是限速这项法规根本就不对头,要求 改正,不改,我还要超要告。有了这两个条件,那才叫做在抗议不合理的法 律。如果只敢在见不到警察的时候超速,被抓着了又乖乖认罚,那就象是要 抗议国旗法,却只敢三更半夜锁在家里偷偷地烧国旗,被警察抓到了又不敢 上告最高法院一样,这种抗议法律的勇士,其实不过是偷偷犯法的懦夫,其 胆怯,正证明着本人其实也是承认这些法律的正当的。 1996.6.16.